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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市农民工等人员 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崔柯君 发布时间:2018-04-13

关于推进全市农民工等人员

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由人社部门牵头负责的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36号),现就进一步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全年返乡创业任务完成

2017年,全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主要任务是:全年实现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人数突破1.1万人,返乡下乡创业人数占农民工总数的3.5%以上;创建返乡创业示范县1个以上;新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2个以上;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120人;培育返乡创业带头人100人。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分解任务指标,逐级抓好落实。

二、建立推进工作领导机制

返乡创业是全市人社系统的重点工作与核心任务,各级人社部门主要领导要承担第一位责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人社局成立以王宗英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级领导(含就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社系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全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阶段性目标任务,组织推动全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返乡创业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人社部门也要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召开推进大会,部署返乡创业工作

三、落实定点包保责任制

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定点包保责任制,包保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对所包保地区返乡创业的检查督导、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政策落实等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市重点包保县(市、区),县(市、区)包保乡镇,乡镇包保行政村的责任体制,落实不同层级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在7月底前做好包保对接工作。

四、出台返乡创业支持政策

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人社局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要求,尽快制定出台具有本地特色的落实意见,并以政府名义印发,上报市人社局备案。出台意见中的任务目标、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推进措施等,要贴近本地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7月底前完成)

五、进一步强化创业载体建设

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职能,突出返乡创业服务,打造返乡创业载体,抓好返乡创业示范引领。我市要重点抓1个示范县;县(市、区)重点抓1-2个示范园区和1个示范乡镇;乡镇重点抓1-2个返乡创业示范企业,行政村重点抓1-2名返乡创业带头人。市人社局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将命名一批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和返乡创业带头人。(11月底前完成)

六、扎实做好返乡创业基础工作

各地要切实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以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为契机,夯实工作基础、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各类服务。要建立返乡创业工作台账,对返乡创业人数、创业地域、创业行业等相关数据登记在簿;要落实实名制管理,对返乡创业示范县(市)、示范乡(镇)、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带头人、返乡创业培训等工作建立分类实名制档案;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专人专项负责,市人社局将每月调度各地返乡创业工作开展情况,并适时进行通报。近期,市人社局要组织对全市返乡创业信息进行普查,各地要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好统计人员培训,了解指标内容,确保各类登记统计数据完整、准确,实现动态管理。(7月底前完成)

七、加大返乡创业督查考核力度

市人社局将依据《吉林省就业创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返乡创业工程目标责任体系,将年度返乡创业人数、返乡创业培训、返乡创业带头人培育、返乡创业示范县和返乡创业基地建设等指标列入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列入目标责任制重点工作实施月调度、季度讲评、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定期通报全市返乡创业工作进展情况,压实部门责任。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督查工作制度,并逐级问责,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表扬,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年底前,对各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八、大力营造返乡创业氛围

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全方位宣传返乡创业政策,多角度弘扬返乡创业典型,营造浓厚的返乡创业氛围。市人社局在全市主流媒体定期刊发返乡创业事迹,推广创业典型做法,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把返乡创业相关信息送到群众指尖。同时、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要深入挖掘创业典型,进行总结提炼,形成优秀典型事迹,积极推荐上报,并在当地媒体开辟专栏定期发布宣传。鼓励各级紧贴本地实际,开展创业项目展示、创客咖啡、创业大赛等多种形式的配合活动。

九、强化部门整体推进

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关于启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要求,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发挥牵头作用,整合部门优势,加强对本地返乡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畅通渠道,建立部门沟通机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年度返乡创业工作的任务下达、方案制定、政策落实、调研督查等顶层设计。按照部门责任分工,定期调度各有关部门承担支持返乡创业的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统计和报告工作。统筹推进创业指导、培训实训、平台搭建、典型培树、舆论宣传等各项工作,突出抓好返乡创业示范县创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建设和返乡创业带头人培育,保证推进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传真):0432-62047513

 

附件1 吉林市返乡创业定点包保对接清单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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